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
2026雄安马拉松将在新区举办。为确保活动现场及路线低空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新区实际,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管控对象
(一)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是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飞机、滑翔机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穿越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。
(二)空飘物,是指通过自然气流或人工控制悬浮于空中的物体,主要包括气球、风筝、孔明灯等。
二、管控时间
2026年4月12日0时至2026年4月15日24时。
三、管控范围
(一)赛事起终点。以赛事起点赛道中心为圆心,半径2000米范围。
(二)全、半程马拉松路线。以赛道中心线为基准,两侧各延伸2000米范围。
四、管控措施
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,利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在管控区域实施各类飞行活动;禁止一切施放气球、风筝、孔明灯等空飘物的活动。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,并报公安机关同意,用于本次马拉松赛事保障的除外。
五、处置原则
对于违规飞行和违规施放空飘物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。违反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等相关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联合民航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4月10日






